趁妻子外出打工多次性侵8岁女儿,“毫无人性”父亲获刑7年半,法院:不严惩不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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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但陕西紫阳这名父亲的行为泯灭人性,竟然强奸了自己年仅8岁的女儿……近日,华商报记者从紫阳县人民法院获悉,不顾人伦的父亲彪某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法院判决书

趁妻子外出务工

家中卧室多次强奸女儿

2019年8月15日,彪某甲的妻子黄某某外出务工。2019年8月底,彪某甲在女儿彪某某开学之前,连续两个晚上,在紫阳某镇自己家中卧室内将时年8岁的亲生女儿彪某某两次强奸。2019年9月初,彪某甲酒后在家中卧室对彪某某再次实施了强奸,遭受彪某甲强奸后的彪某某不敢回家,并将被强奸的事情通过微信告诉母亲黄某某,母亲得知后于9月3日至9月5日晚安排女儿分别在张某家及黄某家借宿,直至自己9月6日从外地赶回。黄某某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女儿被彪某甲强奸后,曾多次通过微信告知其母亲。通过聊天记录可看出,彪某某被强奸后十分无助、害怕,向母亲求助,并希望母亲赶紧回来,表达了自己想逃离出家的主观感情。

9月7日,黄某某携彪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彪某甲因涉嫌强奸罪于当日被紫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10月15日被紫阳县公安局逮捕,据调查没有前科。彪某甲承认自己强奸了彪某某,一共强奸了3次,分别是2019年下半年开学前强奸了两次,开学后强奸了一次,都是在他的卧室里强奸的。但根据彪某某的陈述,2019年8月、9月之间,在其母亲黄某某出门打工后,其父彪某甲曾先后4次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虽然由于年龄过小对具体细节无法表述得十分准确,但可以证实彪某甲实施了多次强奸行为。

爱酗酒 性格内向

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不可饶恕

对自己年幼的女儿下毒手,彪某甲是不是精神不正常?对此,紫阳县公安局于2019年10月30日聘请陕西新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彪某甲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彪某甲在实施强奸幼女案前后精神状态无异常,对强奸幼女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该鉴定意见结合证人证言证明了彪某甲本人在实施强奸幼女行为时精神状态无异常,对强奸行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有知情人表示,彪某甲虽然记性不太好,反应迟钝,性格比较内向,不主动与人交流,但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还有知情人表示,彪某甲平时有酗酒的爱好,胆子比较小,跟媳妇关系不行,平时没有什么反常行为,也没有家族精神病史。

彪某甲的辩护律师表示,彪某甲犯罪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公诉阶段,对指控的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而且自愿认罪认罚,从公安机关的审讯中至审判中可以看出有一定的悔罪,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对家庭、社会来说都是不可饶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毫无人性、不顾人伦

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15日向紫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5月18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20)陕0924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彪某甲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强行多次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强奸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应从重处罚。在本案中,被告人系被害人的亲生父亲,本来应该是被害人的抚养教育人,理应保护关爱女儿的成长,但被告人毫无人性,不顾人伦,对年龄才八岁的亲生女儿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性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伤害和摧残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危害后果巨大,不严惩不足以体现刑法惩罚犯罪的目的,不严惩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威严,不严惩不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坦白、具有悔罪表现、认罪认罚请求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与本案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本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被告人彪某甲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彪某甲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律师说法

不属于“奸淫幼女罪情节恶劣的”情形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第三款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因涉案彪某甲犯罪情节不属于该条第三款规定的“奸淫幼女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因此,该条第三款不适用于本案,该条第一、二款适用于本案。本案中,彪某甲强奸其女儿,案发时,其女儿年仅8岁,根据该条第一、二款规定,应在3至10年有期徒刑幅度内对彪某甲从重处罚,故对彪某甲量刑七年零六个月恰当。

华商报记者 王利民 实习生 薛皓翔 编辑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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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华商报】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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