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李女士6月8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自己承租的广州市海珠区粤民大厦属于国有资产,按照政策应当免租三个月,但是出租方没有把政策红利下放到最底层的经营者。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广东省政府核查办理。
江苏沈先生6月5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无锡市羊尖镇增加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审批环节,对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门槛限制。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江苏省政府核查办理。
江苏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查,留言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无锡市政府7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限制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自查清理、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的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随意违规设置市场主体准入隐形门槛等问题。留言人所在锡山区收回了各镇(街道)对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全部权限并废除增加的审批条件,各镇(街道)对工商个体户登记增加的审批条件也已被废除;全面推开有限公司登记在“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办理,由区审批局全程代办、并联审批,企业的设立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社保开户、税务事务五个环节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川黄先生6月3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其所在企业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办理付汇业务时,银行不予办理,导致企业不能及时支付货款,面临客户索赔。
国办督查室6月4日即转四川省政府核查办理。
四川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责成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四川银保监局、人行成都分行进行了核查。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客户经理因不熟悉有关业务,消极应付客户付汇申请,未办理该笔汇款。核查后,四川银保监局针对该问题约谈了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负责人;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行长向留言人道歉并取得谅解;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高新支行表示将及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支持企业发展。
广州欧先生6月2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自己所在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资金链紧张,希望广州市政府尽早发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资金,以缓解燃眉之急。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广东省政府核查办理。
广东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第一时间转广州市政府核查办理。
经核查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是广州市政府主动作为的惠企政策,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予以奖励。留言人所在企业系2018年度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8月向广州市科技局申报奖补资金,按照核对、公示、纳入预算等相关程序,其奖励资金将纳入广州市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预计经审核公示后于2021年5月底前拨付到位。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此情况向留言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主动帮助企业对接银行,争取在政府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前申请灵活性科技补贴贷款,以缓解企业燃眉之急。
云南夏先生2020年6月2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其公司负责的部分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政府迟迟未予支付工程款,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云南省政府核查办理。
云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责成项目涉及的地方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反映人所在公司分别于2016年、2018年参与了曲靖市沾益区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2016年度项目尚有工程款22万余元未拨付,2018年度项目尚有工程款约36万元未拨付。经督办,曲靖市沾益区已将2016年度项目欠款全额拨付至该公司,2018年度项目欠款按照合同约定拨付了27万余元。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参与了昆明市嵩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某节水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其80%的工程款。经督办,昆明市相关部门责成当地政府加快竣工验收工作进度,并协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目前,双方正在办理款项拨付手续。
重庆段女士6月1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企业在办理增资业务时,企业海外股东公证文件因疫情无法及时送达国内,导致企业增资受阻,希望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帮助并提供便利。
国办督查室6月2日即转重庆市政府核查办理。
重庆市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查,群众反映事项属实。
核查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决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在全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允许企业在暂时无法提交海外股东公证认证原件的情况下容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由市场监管部门先收取公证文件复印件,并与持有原件的申请人通过实时视频通话方式确认复印件真实性,待原件送达后再完成登记归档。目前,该企业已及时顺利办结了海外股东增资业务,帮助企业解决了资金难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陕西王先生5月30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延川县延远中学自2月份开设网课以来,一直以各种资料费为由进行收费,加重了家长负担。
国办督查室6月3日转陕西省政府核查办理。
陕西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责成延安市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延远中学为民办中学,今年以来向九年级学生收取的延时服务费(每人990元)和中考复习资料费(每人440.5元)无收费依据,为违规收费。目前,该中学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部退还。当地有关部门对该中学违规收费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哈尔滨周先生5月17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哈尔滨市最近开展大规模拆除违建活动,将沿街违法搭建店面全部列为拆除对象。这些违建门店多数为小微企业使用,承载大量就业人口。建议当地政府考虑疫情影响和保障就业民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避免简单“一刀切”的做法。
国办督查室5月20日转黑龙江省政府核查办理。
黑龙江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认真核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核查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不影响消防安全和建筑安全的临街商铺违法建设予以暂缓拆除,并要求有关部门要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重点,不能简单粗暴搞“一刀切”。同时,哈尔滨市政府出台了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十条措施”,保障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下一步,哈尔滨市政府将对具有公益性质和满足民生需要的违法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分门别类确定处理办法。
湖北沈女士2020年5月15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其所在公司租用当地国有企业房产,疫情期间未能享受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红利,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国务院国资委核查办理。
国务院国资委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迅速组织核查。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沈女士所在公司租用房产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管理。2018年,沈女士所在企业与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申请减免房租未果。目前,在国务院国资委协调推动下,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沈女士所在企业正式签订减租协议,免除三个月合计84828元房租。
广东王先生5月15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近两年市面上出现了大量带风扇的所谓智能安全帽劳保产品,该类产品在夏季销量巨大,但几乎所有此类带风扇安全帽均未达到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广东省政府核查办理。
广东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第一时间转深圳市政府要求核查处理。经核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深圳市汇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能安全风扇帽涉嫌“无产品执行标准”,深圳市鑫源明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对两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深圳市汇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现场查封扣押798件产品;责令深圳市鑫源明电子有限公司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进行严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
江西蔺先生5月14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在咨询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费用时,招生政策解答人员告知同等学力申硕第一阶段学费为30000元,第二阶段学费为8000元,远高于官网公示的6600元和6000元。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要求将有关学费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个人账户。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江西省政府核查办理。
江西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查,江西师范大学在招生简章中明确了招生收费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负责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宣传工作的江西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刘某,擅自将招生官网电话转接给南昌世嘉教育咨询公司员工郑某。郑某在解答考生咨询时,有意将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费与该培训机构约24000元的培训费捆绑收取,且未明确告知费用构成。核查后,江西师范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取消涉事培训机构入驻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园区的资格;同时,逐一电话回访已经报名的学生,明确了招生政策和收费标准。
广西李先生5月13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贺州市八步区八步实验小学没有安排经费安装教室空调,而是由“家长学校”倡议通过捐款方式筹钱安装空调。
国办督查室对群众留言初步核实后,及时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核查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查实相关问题后,贺州市对八步区256所中小学校立即组织开展排查,发现除八步实验小学外,还有2所学校存在由家委会组织为学校购买和安装空调的情况。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已要求3所学校承担购买和安装空调的费用,并将捐款全额退还给家长。
四川杨先生5月6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的中医诊所备案条件中,将诊所营业场地面积由以前的40平米增加到100平米。这个限制条件抬高了中医诊所开办门槛,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要求不符。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四川省政府核查办理。
四川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迅速组织核查。经认真核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55号)对中医诊所房屋面积的规定为“面积满足功能需要”。核查后,成都市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立即根据有关文件修改办事指南,删除了“诊所房屋面积至少100平米”等内容。同时,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及时与留言人联系,协助其办理备案手续。杨先生已于6月16日领取了《中医诊所备案证》及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账号。
红字提醒:
督查回声专栏上线!
为更好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开通“督查回声”专栏,
不定期发布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直接派员核查
或各地区各部门反馈的有关问题线索办理结果。
点击图片,反映问题线索↓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开辟“督查回声”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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