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日下午的通报会上
深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孔东锋
介绍了三例社区传播患者的具体情况
病例1
年长女性,发病前14天没有离开过深圳。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没有明确暴露史和接触史,但其目前不配合流调,进一步的情况还无法判断。
病例2
年轻女性,发病前14天没有离开过深圳,没有明确接触史,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发病前有外出就餐史,并前往健身房等地。
病例3
年轻男性,是一名外卖骑手,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没有明确接触史,发病之前一直在深圳送外卖。
这三例病例存在以下共同特点:
1、在发病前的最长潜伏期之内(14天之内),并未离开过深圳;
2、在发病前最长潜伏期之内(14天),并未前往疫情高发地区的省份,未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3、并未接触过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例。这3个病例是目前深圳首次检测到的社区传播病例,具体情况还在进行进一步的研判分析。
根据目前监测情况,这三例是散发病例。深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孔东锋表示,需要明确的是,深圳病例构成以输入性病例为主,这三例只占到2%。
在很多的传染病的传播过程中,社区传播是一个常见的情况,比如说流感、水痘,社区获得性肺炎等,都会出现社区传播。这三例患者可能是在公共日常交往过程中,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触到了传染源、传染源的物品等。
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外出做好防护
出现社区传播,也许市民会有担心,孔东锋表示,对于防控工作来说,一定要坚持市民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以下几点——
1. 居家和工作的场所多通风;
2. 勤洗手,尤其接触公共物品要多洗手;
3. 避免聚会,减少去人多不通风场所,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
“疫情的发展,有待我们进一步监测。社区传播提醒了我们在接下来流调,要更为细致地调查和研判,将密切接触者登记造册。”孔东锋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孔东锋呼吁,对于确诊患者,一定要配合完成疾控防御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申报行踪,主动配合调查。如果病例隐瞒行踪、密切接触对象,造成疫情蔓延传播的按照相关法律最高刑罚可判7年。
综合: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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