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不许跑!

涉港国安立法决定公布后,有“港独”头目弃保潜逃。据香港“东网”6月12日报道,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2日上午再次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案件于早上10时30分开庭,法官最终拒绝黎智英的离港申请。

黎智英到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香港“东网”报道称,案件于上午10时30分开庭,黎智英在早上约9时55分抵达高等法院,出席聆讯。

黎智英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星岛日报》)

黎智英目前有多案在身,其中包括涉嫌在3年前刑事恐吓记者,以及3宗涉及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

至于黎智英被控的刑事恐吓案,香港《文汇报》报道称,法官早前批准黎以现金4000港元保释,保释期间禁止离开香港,以及每周三晚要到警署报到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该案于5月5日首次提讯时,黎智英为换取可以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一度提出可将保释金额由现金4000港元增加至10万港元,但被法官拒绝。

5月22日,黎智英再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但因未能提出离港的具体行程而自行搁置申请,法官最终暂时撤销黎智英每周需到警署报到的保释条件。

一年以来约有2000人被起诉,而在“港区国安法”如箭在弦之际,陆续有被拘捕者疑弃保潜逃。“港独”头目、“港独”组织“香港独立联盟”召集人陈家驹本月4日起没有按时到警署报到,并于日前逃往荷兰,疑犯趁保释期离港逃避刑责令人关注。

香港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表示,最近几个月航班几乎停顿,黎智英也可照常处理工作事务,却要在敏感时刻提出更改保释条件,难免让人怀疑他有弃保潜逃之意。她还表示,自“修例风波”以来,不少被拘捕人士弃保潜逃,包括陈家驹以及“本土民主前线”的黄台仰等。她认为,法庭应更为审慎地考虑是否允许被拘捕人士出境。

来源:环球网(ID:huanqiu-com),作者:小尹

本期编辑:胡洪江、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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