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女子在深圳自助餐厅就餐遭男同伴下药,性侵未遂的消息引起大家的关注,幸亏店员见义勇为“调包”,使坏人的阴谋未能得逞。
这类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日前,西湖法院远程审理了陈某强奸罪一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离开你视线的那杯水有多可怕?这个案例,值得大家认真看看!
陈某27岁,在杭州一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务工。2019年12月初,陈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24岁的女网友小筱。
正常的交友本无可非议,但陈某仅是想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异性并发生性关系,更可怕的是,小筱不知道此时陈某的妻子已有了4个月的身孕。
在交谈中,陈某与小筱两人以“宝宝”互称,言语暧昧,却都认为还没有到确认恋爱关系的程度。为了满足欲望,陈某多次明示或暗示小筱想发生性关系,但是每次都被拒绝。这时,陈某想起了自己2019年初浏览境外网站时购买的10ml“听话水”……
第一次下药:测试
2019年12月24日晚上,陈某和小筱第一次见面。
晚上7时,陈某开车载着小筱来到商场餐厅吃饭,趁小筱上厕所时,陈某将半瓶“听话水”倒入了小筱的饮料。小筱喝下饮料半小时后,“听话水”发挥功效,小筱开始犯困、四肢无力,逐渐失去了意识。
此时的陈某不确定“听话水”的功效,也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便“好心”将小筱抱出了商场,扶上了车,还操纵毫无意识的小筱用指纹解锁了手机,找到房东的联系方式获得了小筱租处的详细地址,将小筱送回家安顿休息。
为了进一步确认“听话水”的功效,隔天一早,陈某就来到小筱的住处,关切询问小筱是否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还要求带小筱前往医院检查身体,确认药物是否能被检测。
小筱对“贴心”的陈某全无怀疑,只觉得昨晚在餐厅突然失去意识也许是近期工作劳累所致,而在医院简单的检查中也未查出任何药物因素,这让陈某再次下药实施犯罪的“信心”倍增。
第二次下药:性侵
2020年1月11日晚,陈某揣着剩下半瓶“听话水”又来到了小筱家中。小筱刚一离开水杯,陈某就将药水倒进了小筱要喝的热水里。像上次一样,喝下“听话水”的小筱很快出现了反应。
陈某抽烟等待了一会,多次呼喊小筱“宝宝”,确认小筱失去意识、无力回应后,陈某对小筱实施了性侵行为,还用手机拍下了视频……
小筱第二天醒来时,隐约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晚上,陈某又来到小筱家中确认情况,小筱回忆起上次餐厅同样失去意识的情形,心生了怀疑,但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
陈某一离开,小筱便和朋友讲述了自己被侵犯的事情和两次失去意识的经历。在朋友的鼓励下,小筱到派出所报了警。
经检测,小筱的尿液和药瓶残留的“听话水”中均含有东莨菪碱。东莨菪碱是一种生物碱,可用于阻断副交感神经,也可用作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作用较强且较短暂。小筱是被下药侵犯了。
西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药物麻醉她人,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陈某自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酌情予以从宽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请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牢记以下三点:
2. 不轻易食用别人给的或离开视线的饮料和食物。
3. 遇到危险及时报警。如不慎摄入麻醉药物,要及时采取自救措施,可以通过大量喝水或催吐等方式使症状得到缓解,并立刻通知家人和可信赖的朋友。
通讯员 | 西法 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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