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网传演员刘小光因酒驾被无锡交警处罚,后刘小光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称自己在拍戏。4日下午,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称,2020年8月1日晚,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湖大队在滨湖区马山古竹路进行酒驾检查,查获涉嫌酒驾人员刘某光(男,49岁,吉林省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目前,刘某光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其驾驶证被记12分。
警方提示: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张月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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