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条热搜,看得我很难受:
#重庆一男子多次强奸女性#
一个叫@Vicky 的女孩,发帖曝光自己被强奸的经历,震惊了全网。
< 向上滑动,可以看完整版原帖 >
概括一下这个事吧:
Vicky被男子罗某诱骗,带去宾馆强暴。事发后,她不敢报警,而是说服自己爱上了强奸犯。
和罗某恋爱期间,她又被对方用裸照长期威胁,并被多次强暴。
在彻底认清对方真面目后,她决意发帖曝光。
这条微博一发出,就收到了43.7万人转发,11.9万评论。书单君相信,警方很快会调查清楚真相,给所有人一个交代。
但这件事里让我最心痛的,是Vicky那句“我强迫自己一定要努力爱上他,因为越爱他我的痛苦程度就越轻”。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看到受害人出现类似的心理了。
为什么这样的事,会接二连三地发生?
为什么受害者不敢报警,不敢告诉身边的人,甚至还要强迫自己爱上施暴者?
今天的文章,来自书单团队的主笔林小喂。她不仅对这一现象早有观察,而且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她告诉我:
“我经历过一些类似的事,虽然程度轻得多,但我也许更能体会到她们的内心。”
以下,是林小喂的自述
以及她想告诉所有女孩的话
▽
很少有人会经历Vicky那样的遭遇。
但我相信,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或多或少遇到过一些权力不对等的时刻。
我小的时候,有次放学回家走在路上。
迎面突然开过来一辆摩托车,车上的人一边放肆大笑,一边猛地伸出手,抓了一把我的胸,然后就开走了。
而我整个人愣在原地,除了痛,唯一的感觉就是脸发红发烫——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
那天回家后,我没告诉任何人,我爸、我妈、老师、同学,都没有。
只是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一个人再在那条路上走。
尽管事后,我再也没碰到过那辆摩托车。但从此,我对陌生异性就很警惕,和男性单独相处也总是不太自在。
后来我常常想,如果当时我不是被袭胸,而是其他身体部位被打了一拳,我会怎么做?
我会不会也这样耿耿于怀?
答案是:不会。
谁要是打了我,我可能当场就打回去了,最怂也会哭着跑回家告诉爸妈。
因为一个人受到侵犯时,反抗才是求生的本能。
可是为什么换成被人袭胸,我就好像被电击了一下,石化在原地呢?
是什么力量绑住了我,让我无法动弹?
即便是事后也忌口不言,就好像那天是我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我不是唯一一个有类似体验的人。
很多年后,当我说出这段经历,身边的朋友居然纷纷附和,表示自己也遭遇过:
坐公交车被变态老头猥亵;
上公共厕所被偷看;
寝室外出现“露阴癖”……
简直太多了。
是的,性侵不单指强奸,所有违背当事人意愿并跟性有关的行为,都是性侵。
它不是什么猎奇故事,它离我们并不远。
在Vicky曝光自己被强暴的经历后,一件让人更震惊的事发生了:
一时间,20万条私信像雪花一样向她飞来:
20万。
这不是一个数字,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
我无法想象,这其中,到底有多少女孩也曾遭受、或正在遭受性侵?
为什么女孩们宁愿把秘密,告诉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也不愿告诉自己身边最亲的人?
这种束缚我们的力量,叫做“耻感”。
耻感文化,是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对东方文化的一种概括。
在这种文化下,我们会非常在乎别人对我们怎么看、怎么说、怎么评价。
如果不是有过小时候的体验,我可能也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被强暴了不报警,还要跟强奸犯处对象。
但经历过的人,都会懂。
Vicky说,“我强迫自己爱上他,因为这样我的痛苦才会减轻。”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房思琪。
她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主人公,是林奕含笔下的13岁少女。
房思琪被老师李国华诱奸后,同样无处倾诉,于是决定爱上老师:
想了这几天,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
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这种心理,是很多人口中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却是她们当时能想到的、唯一的自救方式。
因为至少,它能暂时消除内心的耻感。
Vicky说,她本来打算一辈子都不说出“这段羞耻而屈辱的经历”。这次曝光,是已经做好了“被毁灭”的准备——
被毁灭。
多么可怕的词啊。
到底是谁,让我们觉得,一旦这段经历曝光,就要被毁灭呢?
这种耻感,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我认为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性教育的缺失。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小时候问妈妈,“我是从哪儿来的?”她会告诉你,“从天上掉下来的”、“垃圾堆里捡来的”、“胳肢窝里生下来的”。
大人们用玩笑话跟你打趣,但很少会大大方方地跟你谈论性;
那个在公交车上被猥亵的朋友告诉我,事发后,她曾哭着回到家告诉奶奶。但奶奶的反应,是沉默。
大人们也不知道如何回应这个问题,所以就假装问题不存在;
房思琪问妈妈,“为什么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妈妈的回答是, “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
是这些所有的行为,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中,跟我们传达了一个信号:好女孩是不该谈性的。
所以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乖顺善良,我们好好学习,不早恋不抽烟不喝酒不烫头,更不会谈性。
然后在成长的某个时刻,碰到一个强奸犯,被他一口咬住脖子,狠狠不放——
因为他太容易闻出猎物的气息了,而倒霉的是,你就是他识别出的那种觉得处女膜比断手断脚更难以复原的小女孩。
用微光点亮微光
所以,Vicky这件事后,很多人热心地说:
你不要怕啊。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啊,要学会保留证据……
但我会觉得,如果我们没办法消除这套耻感文化,那么女孩们就很难有勇气,可以在第一时间用最合适的方式保护自己。
再说一件事,同样是我的真实经历:
2018年,我在杭州一家迪卡侬换衣服时,看到隔壁试衣间地上,居然有一面镜子。我一看,它就缩了回去(因为是隔断式的移动试衣间,底下缝隙很宽)。
下一秒,传来了隔壁开门而出的声音。
因为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我第一反应是先穿好衣服。边穿边怀疑自己:
会不会看错了、想多了、搞错了怎么办?……
问了在外等候的朋友,才知道当时隔壁真的有一个男的,神色慌张地逃走。
于是我们去找商场调监控,但一时找不到,又是商场关门的时间,就迷迷糊糊地打车准备回家了。
可是回去后,我越想越难受,这才想起打电话给一个当警察的堂哥。
堂哥告诉我片区派出所的名字,然后说:
记住,遇到这种事,就要第一时间报警。
但问题是,最难的就是这个“第一时间”。因为事情真正发生的那一刻,你的脑子往往是混乱的。
被性侵的羞耻与错愕,还有很多很多的自我怀疑:
会不会是自己看错了、想多了、抓错人了、报警了会有用吗、警察也帮不了我……
但在他的鼓励下,我报了警。
后来就是去派出所,做笔录。
警察很用心地受理了,还说这种事很常见,说自己也有一个女儿,跟我一般大,所以他最痛恨这种事。
那天晚上折腾到了凌晨1点,但回到家后我感觉一身清明,好像自己更自由,更有力量了一些。
我不害怕了。
因为他们,让我消除了耻感。而我的行动,又让我找回了一种掌控感。
是啊,凭什么我们被人偷走了东西,会立马报警。
被性侵犯,却还要反过来被他威胁?
施害者不觉得自己有错,反倒是受害者总是反省自己、看轻自己,这不是很荒谬吗?
我们并没有做错什么,错的是别人。
我们身体是美好的,性也是美好的,脏的是他们。
所以,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遇到了性侵,那也不是我们的错。
只有当我们把它看成像“被混蛋打了一拳”一样,才可能第一时间回击。
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只有这样,女孩们才真的可能在被性侵后,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证据,包括穿的衣服、床单、体液、指甲缝里的皮屑,而不是觉得自己很脏,然后一遍遍洗澡,冲掉一切。
即便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派出所寄来的信,因为监控识别不出人脸,所以结案了。
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它以这封信的形式,在我的生活里彻底画上了句号,没留下一点遗恨。
我现在回想起来,都非常感谢当时陪伴我的朋友、家人和警察。因为他们,我的这段回忆是温暖的。
熊浩说过,很多人害怕发声,其实本质上是害怕孤独。
我们害怕说出来之后,不仅没有得到支持,还会被围攻被指责被羞辱。
害怕举起火炬,在旷野举目望去,这真的是唯一一个火炬。
我们要改变的,不是别的,而是每个普通人内心,对性犯罪最普通的认知。
所以如果你也反对耻感文化,请点一下在看。
我们的火光很小,但会吸引更多的微光,照亮更多的微光,这种光才能驱走阴霾,赶走豺狼。
愿这个世界,不再出现下一个房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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