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物语
如果一个人的不满或者一个社会问题的出现,就足以充当犯罪的理由,那么任何犯罪都能产生“正当的理由” ,人类社会的罪责和惩罚也就失去了意义。我们只有守住这一底线认知,才可能有进一步的立场去谈如何避免。
1
答案终于揭晓。
贵州公交坠湖21人死亡事件,
是因司机对拆迁问题不满,
蓄意把车开入湖中所致。
2
这起公交坠湖事件发生后,
这起公交坠湖事件通报后,
一些媒体做了采访报道:
“他平时是个老实人。”
“同事说他是个好人。”
有一些网民评价说:
“这次报复社会事件,主要是在于拆迁以后住房分配以及补助协调不顺、沟通不畅所引发的一系列悲剧。”
有一些网民假设说:
“如果拆迁没有那么果断有力,
多给他留几天时间;
如果他打政务热线,
得到的回复再有温度一些…
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有一些网民同情地说:
“我们要深入挖掘这事为什么会发生,
因为搞清悲剧的原因,
是防止悲剧必须要做的功课。
了解一个人为什么成为杀人犯,
远比给他一个审判更重要。”
3
每当这种恶性事件发生后,
都有很多网民急着挖掘悲剧产生的根源,
都有很多媒体急着去探访施暴者的人生,
都有很多公知急着去发现施暴者情有可原的一面:
他是谁?
他的成长环境是什么样的?
他从小到大经历了什么?
他活着有多痛苦?
他最近受了什么委屈?
他做这件事的诱因是什么?
去挖掘施暴者的人生可不可以?
去挖掘恶性事件产生的根源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
但是不要这么着急,
为什么不要这么着急?
因为这么着急挖掘这些,
会产生一个可怕的后果,
就是会让很多人产生一种错觉:
“这件事是社会问题,不能怪他。”
“都是这个社会逼的。”
“他也受到了压迫,他也是受害人。”
这样一来,
很多人不仅会同情罪犯,
还会减轻或者放弃对这种行为的谴责。
4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另外两种效应。
一种是委屈效应。
所谓委屈效应,
就是这样的报道和评价,
会让一些有着类似处境的人,
产生一种“被理解的委屈感”:
“都是体制的错,都是社会的错。”
“错的都是别人,我自己没有错。”
另一种就是示范效应。
所谓示范效应,
就是这样的报道和评价,
会鼓励各种严重不如意者,
做出同样报复社会的行为:
“因为他们会觉得,
用摧残无辜生命来报复社会的这种行为,
在众人眼中是有道理的,
甚至是可以得到掌声的。”
委屈效应和示范效应最可怕的地方在于:
它会引起很多人渣共情,
从而出现更多的模仿犯。
5
不要觉得这是危言耸听,
很多恶性报复事件都是这么产生的,
随便举一个例子吧。
微博大V“一只蹦蹦跳跳的尤物”,
昨晚上讲了一件事情:
昨天他从机场打车回家,
司机跟他聊天,
聊着聊着就说起了公交车坠湖事件,
“蹦蹦跳跳的尤物”说:
“做人要讲道理,再怎么也不能搞社会报复。”
结果司机说了一句:
“不要说什么道理,
这个社会阶级压迫就是这样的,
道理是统治阶级的东西,
有时候只能带上无辜的人。”
吓得“尤物”立马闭上了嘴。
看吧,这就是委屈效应和示范效应引发的结果。
6
再强调一下,
我不是说不可以找原因,
也不是说不可以挖根源,
而是说当此类恶性事件发生后,
在大众最最关注的时候,
不应该急着去发掘施暴者情有可原的一面,
这样做的弊端远远大于益处,
因为这几乎会成为一种鼓励:
“如果你生活不如意,
就去对着无辜的人发泄出来吧,
那是可以的。”
这会让一些生活不如意者,
走上无差别杀人的道路。
当一个恶性事件发生后,
我们最最应该做的举动,
就是狠狠谴责这种报复行为,
从而让很多生活不如意者明白:
“不管怎样别人都是无辜的,不应该来承担你的报复。”
“不管你有多么不如意,都不能成为你残害别人的借口。”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伤害无辜的人都不值得同情。”
只有我们狠狠谴责这种报复行为,
才能让很多人思考一个问题:
“当我们面临类似事件的时候,
是不是除了报复之外,
就没有其他选择的可能性了?”
杭州那个逆行被拦痛哭的男子,
他有没有去伤害旁边的路人?
武汉那位连续加班在地铁痛哭的女子,
她有没有去伤害附近的乘客?
山东被别人顶替上大学的陈春秀,
她有没有去伤害其他的同学?
报复社会从来不是一种好选择,
报复社会从来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一个人再不幸,
也没有资格迁怒于毫不相干的人,
我们永远有比这更好的选择。
7
毛姆写过一个短篇小说,
大概讲了这么一个事情:
一个惯犯死后接受审判,
审判官是大天使加百列,
证人席上坐着一个伟岸老者。
加百列每宣读一条罪状,
老者就站起来为惯犯开脱罪责——比如,他第一次杀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妹妹。
最后,惯犯被判罚去地狱。
惯犯对判罚结果毫不意外,
他只是对老者感到好奇:“你是谁啊?”
老者说:“我是上帝。”
惯犯感叹说:“那你为什么不做审判官啊?”
老者说:“若我来做审判官,天下就无罪人了。”
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管是什么罪恶,
只要我们去找,
都可以找到它发生的诱因,
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为罪恶辩护,
因此就觉得罪恶情有可原,
正如烧伤超人阿宝所说:
“我们永远不要为罪恶辩护。
罪恶的诱因,
不能成为罪恶可以被原谅的理由,
更不能因为罪恶有诱因,
就宣扬‘犯罪非其之罪’。
自己生活不如意,
就可以害死几十个无辜的乘客?
自己考得不好,
就可以去撕身边考生的答题卡?
自己家人生病死了,
就可以骂医生打医生杀医生?”
《红高粱》的男主角有句名言:
“劫道的都会说自己有八十老母要养。”
我们不要夸大恶的深度和美感,
不要把它提高到它配不上的位置,
它不配。
《法证先锋》有句话说得好:
“无论一个罪犯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这个故事只可以帮我们了解他的行为,
而不是谅解他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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